来源:辽宁省发展改革委
时间:2017年10月26日
按照《辽宁省产业(创业)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,省产业(创业)投资引导基金拟出资支持下列基金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为2017年10月26日12:00至2017年10月31日12:00。
联系电话:024-86892980
省产业(创业)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2017年10月26日
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
省引导基金出资支持设立基金情况
一、鞍山先进制造创新创业投资基金
基金总规模2.53亿元,其中:鞍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万元、海城市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、鞍山凯奇华经贸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、海城市东达物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、辽宁惠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,拟申请国家引导基金5000万元,申请省引导基金出资5000万元。
基金由辽宁惠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。
二、辽宁节能环保企业(创业)投资基金
基金总规模4.04亿元,其中: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、辽宁鼎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.1亿元、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、海城市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、中天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、辽宁节能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,拟申请国家引导基金5000万元,申请省引导基金出资1亿元。
基金由辽宁节能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。
三、辽宁中德产业投资基金
基金总规模30亿元,其中: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.5亿元、沈阳恒西装备制造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、沈阳市铁西区投融资管理中心出资4.5亿元、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.5亿元、大连汇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.2亿元、丹东华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、辽宁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,辽宁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出资900万元,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,申请省引导基金出资6亿元。
基金由辽宁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、辽宁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、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管理。